问答题 利峰公司是我国计算机服务名企公司,主要从事各类计算机的批发、零售等销售业务,并兼营软件开发和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业务。2006年12月,利峰公司(一般纳税人)外购计算机的增值专用发票注明税金为40万元。全月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额为300万元(不含税)。 (2)软件开发取得收入100万元。 (3)为客户提供咨询和计算机维修共取得收入10万元(价税混合收取),这两项收入因故未分别核算。 根据上述资料请计算利峰公司2006年12月应纳税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销项税额:300×17%=51(万元) (2)进项税额:40万元 (3)12月份(当期)应纳税额:51-40=11(万元) (4)软件开发收入应征营业税:100×5%=5(万元) (5)为客户提供咨询和计算机维修服务收入因未分别核算,均征收增值税:10÷(1+17%)× 17%=1.5(万元) (6)11+5+1.5=17.5(万元) 利峰公司2006年12月应纳的税款为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