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赵刚是神六科研所的工作人员,他承担了本单位的某项科技开发课题,研制一种冷凝机。在尚未研制成功时,赵刚工作调动,调至科工科研院工作,赵刚又利用科工科研院的设备及技术资料继续研制,终于将新型冷凝机研制成功。衡跃公司认为该冷凝机市场很大,遂向赵刚提出转让该冷凝机技术的请求。赵刚与衡跃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现神六科研所、科工科研院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技术成果属于自己,赵刚无权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______
  • A.赵刚有权与衡跃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因该技术成果归赵刚所有
  • B.该技术成果归神六科研所所有,赵刚无权与衡跃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 C.该技术成果归科工科研院所有,赵刚无权与衡跃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 D.该技术成果由神六科研所、科工科研院合理分享,赵刚无权与衡跃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参见《专利法》第6条及《合同法》第326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本题赵刚是承担神六科研所课题所作的研究,在继续研制过程中又利用了科工科研院的设备及技术资料,因此,该科研成果应由上述两个科研机构分享,赵刚无权转让。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