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向银行乙申请贷款500万元,并以其价值700万元的厂房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1个月后甲公司需要添置一批设备又向银行丙借款300万元,也用该厂房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两笔贷款到期后,甲公司不能偿还,银行乙和银行丙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拍卖甲公司的抵押厂房以偿还其贷款。
要求:
【正确答案】法理分析。第一,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情况下在标的物上设定的权利。抵押权是典型的担保物权,具有担保物权的一般特征,但抵押权与其他的担保物权也存在着不同,具有自身独特的属性:从属性、特定性、顺序性、追及性。第二,抵押财产。第三,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第四,抵押权的效力。第五,抵押权的实现。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对本案的分析。第一,本案涉及两个有效的抵押法律关系。本案中银行乙和银行丙分别从甲公司的同一财产上取得了抵押权,依法享有就该厂房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甲公司在自己的同一厂房上设定了两个不同的抵押,分别为银行乙和银行丙提供担保。由于设定抵押的时间不同,因此存在抵押权的设定顺序问题。按照抵押权的规则,先设立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后设立的抵押权在先设立的抵押权实现之后受偿。银行乙的抵押权设定在先,因此应当优先于银行丙受偿。在银行乙的债权完全清偿之后,剩余的抵押财产变价则由银行丙优先于其他没有担保的债权人受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