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做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清算组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所述后三种情形均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符合《破产法》第35条所列情形,清算组可依法行使撤销权。A选项所述情形未发生在上述期间,因此清算组不可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