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基本特征是:
(1)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以外的自然人。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我国通说认为,人的生命始于胎儿脱离母体,开始独立呼吸,即采用独立呼吸说;人的死亡以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为标准。胎儿和尸体不存在生命权,堕胎和残害尸体不构成本罪。但行为人将尸体当做活人杀害的,属于事实认识错误,按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对象不能犯)处理;故意毁坏尸体的,可构成侮辱尸体罪。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首先,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其次,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属于自杀,不构成犯罪。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负有救助义务的人见死不救可构成不作为杀人。杀人行为可以由行为人直接实施,也可以利用他人或被害人为工具以间接正犯的形式实施。故意杀人罪的实行着手时期是发生侵害他人生命的危险之时,既遂的时期是因杀人行为发生他人死亡结果之时。本罪的成立需要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实施杀人行为但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或者有杀人行为也发生了死亡结果但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成立故意杀人的未遂。如果行为人采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而同时危及公共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3)主体是已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对量刑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