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华润公司是2004年3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300万元。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于2006年6月1日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华润公司名义投资200万元,与华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2)以华润公司名义向跃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400万元;(3)聘任赵某为公司经理;(4)在公司内增设市场发展部,重点开拓海外市场。
事后不久,当华润公司的股东大会得知董事会的上述方案后,提出以下异议:(1)聘任公司经理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聘任;(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不得作出;(3)董事会会议必须由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该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只达到1/2以上,不符合法定人数;(4)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该次会议有1名董事因出差在外,书面委托了另一位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是非法的。同时,股东大会认为董事王某能力低下,不能尽职,遂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将其更换。
董事会则认为,董事会的方案(3)与(4)完全是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未越权。董事会的举行程序完全是合法的,所有方案均已得到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应当执行。而且,股东大会更换董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更换董事王某的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
由于存在以上分歧,华润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召开当年的股东会。
问题:
【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华润公司的净资产为:2000万元-300万元=1700万元,故其有资本可以对外投资。决议1以华润公司名义投资200万元,与华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使华润公司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应为无效。决议2以华润公司名义向跃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400万元,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有效。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47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因此,聘任经理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是法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决议3、4项并无不当。故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方案3、4项的质疑不能成立。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公司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第113条第1款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故股东会对董事会召开程序的质疑不能成立,而董事会的辩解也不能成立,董事会决议的通过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104条第2款,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更换董事是普通表决事项,只要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多数即可,故董事会的质疑不能成立。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102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因此,华润公司在其董事会不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公司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但是如果监事会也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