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5.
甲同学趁乙同学午睡之机,为捉弄乙同学,将其头发用剪刀剪去部分。则甲侵犯了乙的( )
A、
身体权
B、
健康权
C、
生命权
D、
名誉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具体的人格权的区分,生命权强调的是生命的延续,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各器官、组织的完整性,健康权强调的是身体各器官、组织的正常功能。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题中趁同学午睡剪去其头发的行为侵犯了该同学的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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