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5.甲同学趁乙同学午睡之机,为捉弄乙同学,将其头发用剪刀剪去部分。则甲侵犯了乙的(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具体的人格权的区分,生命权强调的是生命的延续,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各器官、组织的完整性,健康权强调的是身体各器官、组织的正常功能。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题中趁同学午睡剪去其头发的行为侵犯了该同学的身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