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答案] 宪法解释权是宪法的正式解释,即由宪法授权的机关或宪法惯例所认可的机关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条文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的权力;宪法修改权是由宪法所授权的机关或宪法惯例所认可的机关对宪法条文或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力。宪法解释权与宪法修改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联系是:①二者都是由宪法所规定或由宪法惯例所认可的;②二者都是极其重要的国家权力,影响一国根本大法宪法的实施;③二者都能起到变更宪法的效果。宪法修改权直接改变宪法的意义及含义;而宪法解释通过不同的解释,实际上也变更了宪法的含义。它们的区别是:①权力的归属不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宪法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同时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有解释宪法之权;但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下,全国人大享有制定权和立法权,当然拥有不言而喻的宪法解释权。②二者的程度不同,宪法解释权和宪法修改权虽然都能起到变更宪法的作用,但宪法解释受限于宪法具体条文的规定,权力机关仅能在一定程度范围内作出解释,不可超越宪法本义,而宪法修改权则是彻底改变宪法条文,不受原条文内容的限制。③二者行使的程序不同,由于宪法修改权是对宪法影响更大的权力,因此宪法修改适用的程序要较宪法解释适用的程序严格,受到的限制也更大,如有人数要求、会议程序要求等。④二者行使的方式不同,宪法解释权一般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或发布解释案的方式行使;宪法修改权一般是通过直接修改宪法原文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行使,我国目前采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