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试比较商品倾销与出口补贴。
【正确答案】出口补贴是“鼓励出口措施”,但商品倾销是否属于“鼓励出口措施”却有争议。逻辑上讲,“鼓励出口措施”属于政府政策措施,实施主体应为政府,而商品倾销则是企业行为。正因为如此,WTO作为国家与政府的组织,并不处理公司的事务,仅订有《反倾销协议》,规范政府对倾销可以采取的行动,同时订有《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既规范政府补贴,又规范政府对补贴做出的反应。商品倾销之所以被作为鼓励出口措施看待,原因是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出口商背后如果没有所在国政府的支持,根本不可能长期从事亏损的出口倾销。但是这种观点又使得商品倾销与出口补贴难以区别了。
   企业商品倾销与政府作为鼓励出口措施提供出口补贴的结果一般都表现为低价出口,但二者存在如下不同之处。
   ①如上所述,二者行为主体不同。商品倾销是企业行为,出口补贴是政府行为。
   ②低价出口期间造成的损失补偿来源不同。商品倾销来源于掠夺性倾销的垄断高价或长期性倾销的国内高价和规模经济,出口补贴则来源于政府的补偿。
   ③当低价出口给进口国造成“实质性危害”或有“实质性危害”威胁时,进口国政府谈判、调查的对象不同。前者是出口企业,后者是出口国政府。
   ④进口国针对低价出口采取的措施不同。前者征收反倾销税,后者征收反补贴税。对我国而言,美国和欧盟等国家(集团)仅征收反倾销税。
   ⑤低价出口损失能否得到补偿的风险不同。商品倾销的降价损失有可能因垄断高价落空或国外需求弹性小而得不到补偿,而出口补贴则无此风险。
   ⑥从目的来看,掠夺性倾销的出发点或目的是恶意的垄断高价,而出口补贴仅是为了增加产品竞争力,以挤进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是无恶意的,尽管出口补贴也会对进口国国内市场造成冲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