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挟带了一封修改投标报价的函件,但开标时该函件没有当众拆封宣读,只宣读了修改前的报价单上填报的投标价格,该投标人当时没有异议。这份修改投标报价的函件应视为______。
A.有效
B.无效
C.经澄清说明后有效
D.在招标人同意接受的情况下有效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投标招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题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挟带了一封修改投标报价的函件,这份函件应该是有效的,但是,开标时未宣读,评标委员会委员在评标时会发现它们的矛盾,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该函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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