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制度是为完善公安机关自我约束机制而依法建立的一种外部和内部监督制度。
本题考查执法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因此,公安机关的督察制度是为完善公安机关自我约束机制而依法建立的一种内部监督制度,并非外部监督制度。
故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