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hm2,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hm2,公建40hm2。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于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hm2,其中已建成3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详见示意图2.10)。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建筑限高条件。 (2)拟建地块里新建建筑应考虑对原有建筑的影响。 (3)处理好与城市公园、市级体育设施及城市干路沿线的关系。 (4)结合现状统一规划居住区级道路系统,考虑拟建地块出入口设置和停车设置要求。 (5)按居住区规模要求安排居住区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市政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