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孙某于2016年7月1日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9年7月15日,甲公司提出并与孙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知孙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甲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劳动合同解除时,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为(  )。无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016年7月1日-2019年7月15日,按照3.5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5000×3.5=1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