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区域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称的环境敏感区中的“社会关注区”的是( )。
人口密集区
文教区
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
疗养地
历史文化保护地
E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历史文化保护地属于“需特殊保护地区”; “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属于“社会关注区”。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