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来主持,因此应由丙来召集和主持。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