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29.
某施工单位于2017年3月5日向发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一周,但发包人以验收人员事务繁忙为由拒绝组织验收,后因发包人拖延验收时间过长,施工单位于同年4月15日自行验收并结束施工,则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______
A、
2017年3月5日
B、
2017年3月12日
C、
2017年3月20日
D、
2017年4月15日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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