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公开的形式和办法有( )。
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他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在公共场所和对外办公的场所设置公开栏、牌匾等进行宣传
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制作“便民卡”等形式
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监管场所要将被监管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等内容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