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经各主管部门批准开始从事“胡同游”,服务。为使“胡同游”服务更具民族文化特色,在从事“胡同游”服务之初,公司就设计了与众不同的三轮车装潢和车工的服饰,“胡同游”被国外游客和旅行社誉为与“登长城、吃烤鸭”,同样重要的游北京三大项内容。此时的“胡同游”已经成为中国旅游业名副其实的知名品牌。而北京四方博通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从1999年4月起开始经营“胡同旅游”项目后,使用的三轮车装潢及车工的服饰都与胡同文化公司相似。文化部恭王府花园向有关部门出示说明称:从1994年10月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创办“胡同游”项目开始,我恭王府花园即是该公司的合作接待单位,该公司采用三轮车接待外国游客的方式很有特点,三轮车外观及车工服饰也特色鲜明;1999年初以后我们又接待了四方博通公司的胡同游,他们采用的形式与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的一模一样,并且三轮车的装潢、色彩和车工服饰也非常相像,我们很难简单地从外观形象上区别到底是哪家公司的“胡同游”。
   问:四方博通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的胡同游游览服务是一项社会知名品牌。其核心和主要部分是特有的三轮车外观、车工服饰、游览路线及景点。从已经查清的事实看,四方博通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从三轮车外观、车工服饰、出发点、游览路线、景点都照搬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或沿袭其“胡同游”的主要部分。这种仿冒使中外游客、接待单位、景点工作人员均产生误认和混淆。
   四方博通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抢客源、拉生意、拦截客人,加之服务的不规范,使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及“胡同游”服务形象受到破坏,为其开创的“胡同游”服务带来了不可弥补的声誉损害。并且在经济上,使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直接、间接经济损失严重。
   四方博通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仿冒)北京胡同文化游览有限公司知名服务的显著标志和形象特征,故意使人产生误认、混淆,并产生了严重侵权后果,其行为确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