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居住在我国的德国人科勒驾车外出时将一老者撞伤,被诉至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
  • A.受科勒委托的德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 B.受科勒委托的一位瑞士朋友担任诉讼代理人
  • C.受科勒委托的德国驻华领事馆的一名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 D.受德国驻华领事馆委托的一名中国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涉外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第30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或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所以A、C是正确的。由于科勒居住在中国,所以《民诉意见》第309条的规定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