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6年1月,吴刚(男)与小如(女)登记结婚。2010年6月,吴刚向法院起诉与小如离婚。下列情形中,吴刚有权提出离婚的情形的是( )。
无
A、
小茹于2010年5月做了中止妊娠手术
B、
小如与吴刚在2009年7月生育一女
C、
小如在2010年6月时已怀孕4个月
D、
小如于2010年4月因手术丧失生育能力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再此限。”本题答案选择D选项。
知识点:婚姻解除的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
z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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