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将捡到的100元钱据为己有的事实属于______
A、
合法取得
B、
无因管理
C、
侵权
D、
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点] 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故甲将捡到的100元据为己有的事实没有合法根据,依法构成不当得利。故本题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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