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1年5月,中国某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B公司订立出口大米合同。该合同规定:大米水分最高20/%,破损率20/%,杂质最高1/%,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报告为最后依据。单价为USD360/MT,FOB中国港口,麻袋装,每袋净重50kg,买方应于2008年9月派船接运货物。B公司未按期派船接运货物,一直延误到12月才派船接运货物。大米装船交货,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运到目的港后,买方发现大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的货物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发虫害证明。B公司据此向A公司提出索赔20%货款,当A公司接到B公司的索赔后,不仅不赔,而且要求B公司支付延迟装货的仓储费等。另保存在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货样到发生争议时仍完好无损,未发生虫害。试分析:
   (1)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迟装货的仓储费等能否成立?为什么?
   (2)B公司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1)A公司的请求可以成立。因为A公司与B公司依法订立了FOB出口货物合同,合同真实有效,双方应遵照执行。B公司逾期未派船接运货物,违反合同,给A公司造成货物仓储等损失,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B公司的索赔不能成立。因为A公司已交货完毕并取得了清洁已装船提单。合同约定的装货港商检报告和货样均完好,证明了卖方交付货物符合合同约定,故索赔不成立。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