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国家原始取得所有权,失主的所有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