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支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多选题 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故选项B正确。
多选题 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故选项A正确;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附有条件无效,背书有效,故选项B错误;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目前背书,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多选题 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则丙公司提示付款日期为2016年4月1日起10日,故选项C正确;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故选项D正确。
多选题 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故选项A错误;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故选项B错误;丙公司是票据的最后被背书人,是享有票据追索权的,故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