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请分析:
问答题
何谓预告登记?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即权利人只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处分该不动产”包括哪些情形?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处分该不动产”包括: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情形。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应当如何理解“债权消灭”?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债权消灭”是指,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情形。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