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大友、同心公司打算与某国同力公司共同出资在我国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他们就企业设立的有关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以下哪些答复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故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4条的规定: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9条的规定: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故D项错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的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根据该条例第34条的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