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商业银行接管。
【正确答案】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等措施。接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
   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组织实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接管决定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被接管的商业银行名称;②接管理由;③接管组织;④接管期限。接管决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发生变化,因接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仍由被接管的商业银行承担。由接管组织行使经营管理权。接管期限届满,银监会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商业银行接管因下列原因终止:
   (1) 解散。指银行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而停止对外的经营活动,清算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使银行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
   (2) 被撤销。商业银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使用经营许可证,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吊销其营业许可证,撤销违法经营的商业银行。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3) 破产。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因破产而终止。
【答案解析】应从接管的定义、接管的目的、接管的债权债务承担和接管终止等方面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