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犯罪嫌疑人侯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甲县公安局拘传,在对其第一次讯问后,候某的妻子(在甲县法院工作)要求作为辩护人介入此案,会见在押的侯某。对此,公安机关应当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本题中,犯罪嫌疑人侯某犯抢劫罪还处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因此他的妻子不能作为辩护人会见在押的侯某。因此,AC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