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无人民警察带领的情况下,下列警务工作可由一名勤务辅警单独从事的是( )。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C项错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九条规定:”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勤务辅警可以在一名以上人民警察的带领下从事下列警务工作:(一)接报警现场处置;(二)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三)传唤、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四)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检测等行政强制措施;(五)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六)治安、消防监督检查;(七)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执法办案区等场所的管理勤务;(八)涉案财物管理;(九)人员身份信息核录;(十)维护大型公共活动秩序;(十一)群体性事件处置;(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相关工作应当安排不少于两名人民警察从事的,从其规定。”
B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八条规定:“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勤务辅警可以从事下列警务工作:(一)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接受、处理群众求助,依法调解民事纠纷;(三)治安巡逻、值守;(四)在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安全巡查;(五)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六)疏导交通,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七)消防安全巡查;(八)开展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禁毒、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勤务辅警从事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工作,无人民警察带领时,不得少于两人。”
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