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上市公司中,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有( )。Ⅰ 甲公司,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Ⅱ 乙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其他上市公司Ⅲ 丙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Ⅳ 丁商业银行,其普通股非上证50指数成份股,公开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Ⅴ 戊公司,在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①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③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优先股后不再符合本条第①项情形的,上市公司仍可实施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