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0.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当月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税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则甲企业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7×100÷(100+200)=5.67(万元);则甲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7-5.67=11.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