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述材料,运用行政立法的有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中共××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提交了七个干部职务任免建议名单,县人民政府迅即发出相关文件,将这些任免名单发至县直属单位和有关乡镇。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县政府的任免通知是违法的,建议县政府予以纠正并向县委反映,但没有得到重视和反馈。在这种情况下,县人大举行常委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县人民政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乡镇长任免的决定》。
问答题     县政府关于干部职务的任免通知是否违法?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领导干部,必须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由它的常务委员会任命。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县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县政府的决定吗?
 
【正确答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从立法监督的内涵分析,本案例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正确答案】所谓立法监督,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在我国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对国家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选举、决定、罢免政府机关的主要领导人等。行政立法的监督方式有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主体自身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简述行政执法的基本特征。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活动的统称。行政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行政执法是相对于立法和司法而言,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狭义的行政执法是相对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而言,是指特定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权利的行使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执法主要有以单方命令为特征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以及以双方协商为特征的行政契约(合同),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系统性。行政执法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调节和干预。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社会个体的生老病死,乃至国家的长治久安,无不需要行政执法来落实、体现。 ②职权性。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管理行为,是政府实施职能,发挥干预作用的体现。 ③应时性。行政执法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态势,乃至日常突发行为来有效行使,它强调及时性,对瞬息万变的局面进行掌控。法律条文是静态的,而行政执法是动态地根据社会事实来应用法律的行政管理行为。 ④外部性。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对外实行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对象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执法行为。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执法的内涵是分析其特征所需要提出的内容,需要在提出其特征之前进行界定。在分析行政执法的特征时,可以通过行政执法的具体形式来理解这些特征。
问答题   简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执法权的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要求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还要符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仅要符合实体法,还要符合程序法。 (2)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在行使行政执法权时,要按照法律精神和公共利益理念进行执法,即在法律明示授权或消极默许的范围内,基于公平、合理和正义的行政目的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和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执法过程必须加以贯彻的重要原则。它指行政机关在执行和实施法律时,必须保证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能恣意作出执法行为。 (4)责任原则。行政执法是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政府职责行为,不得随意更改、选择或放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其职责和权限,来有效回应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复杂形势。 (5)公开原则。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把执法的依据、过程和决定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执法的原则往往通过选择题或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考查,这就需要考生不仅要熟记这五个基本原则,而且要深入、准确地理解这些基本原则各自的含义与要求。
问答题   简述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行为的区别。
 
【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立法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定的权限范围之内。行政立法是代表国家从事的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特定行政行为,不仅必须具备法定的职权,而且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超越法律、法规要求的立法无效。 (3)行政立法的对象具有普遍性,而具体行政行为则富有特定性。 (4)行政立法行为较之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更长的时间效力。 (5)行政立法行为必须遵循更为正规和严格的程序规则,而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相对较简单灵活。 (6)行政立法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立法行为不能成为诉讼的对象;而对于涉及人身权、财产权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则可以提起诉讼或复议。
【答案解析】[考点] 考生可从行政立法的性质来思考,主要从主体、内容、效力、程序和救济(不可诉性)等角度来阐释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区别。行政立法行为重在强调其行政性质,具体行政行为重在强调其执法性质。考生需要对此有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