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8 400元。(2)3月转让2006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1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4)9月在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30 000元。将其中的10 000元通过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赠。(5)10月将自有的一项非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境外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 000元,该项收入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7 8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2009年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计算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计算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计算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6)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2009年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 400—2 000)×20%一375]×12=10 860(元) (2)财产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一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30—100一13.8—3)×0.2=22.64(万元) (3)符合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中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因而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中奖所得的扣除限额=30 000×30%=9 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30 000—9 000=21 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1 000×20%=4 200(元) (5)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60 000×(1—20%)×20%=9 600(元) (6)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 600—7 800=180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