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星”业务的管理组织最好采用事业部形式,由对生产技术和销售两方面都很内行的经营者负责。
(2)对问题产品的管理组织,最好是采取智囊团或项目组织等形式,选拔有规划能力、敢于冒风险、有才干的人负责。
(3)对于“现金牛”产品,适合于用事业部制进行管理,其经营者最好是市场营销型人物。
(4)对于“瘦狗”业务,最好将其与其他事业部合并,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