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3月某税务机关对某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该公司从一些个体工商户处购买货物,未经税务机关同意,取得了一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为进项入账,已抵扣进项税款140000元。
   (2)账外销售货物280000元(不含税价格),未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为47600元。
   (3)经核实,该公司10月份已纳增值税430000元,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做出追缴税款187600元(140000+47600)的处罚,并罚款93.8万元。
   要求:请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上述公司的行为和税务机关的行为做出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1)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罪。
   (2)税务机关对该公司的处罚不准确。
   (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重=187600÷(187600+430000)×100/%=30.38/%
   (4)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187600元以外,因为偷税数额超过应纳税额的30/%,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应处纳税人3~7年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5倍的罚金。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