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的内容及其影响。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 清政府始终没有勇气将战争进行到底, 一直在谋求对日议和。 1895 年 3 月 20 日,李鸿章等与伊藤博文、 陆奥宗光在日本的马关(今下关) 春帆楼进行谈判。 屈服于日本的压力, 李鸿章于 4 月17 日与伊藤博文等签订了《马关条约》。
(1) 条约内容
《马关条约》 共 11 款, 主要内容是:
①朝鲜完全“自主”, 实际上即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并禁止中国协助朝鲜抵抗日本的侵略;
②中国割让辽东半岛、 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给日本;
③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④允许日本资本家在通商口岸设立各种工厂, 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 产品运销内地只按进口货纳税,并准在内地设栈寄存;
⑤开放沙市、 重庆、 苏州、 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商船驶到上述各地。 条约中还规定, 为保证中国履行条款,日军暂时占领威海卫。
《马关条约》 签订后, 俄、 德、 法三国驻日公使分别照会日本外务省, 以《马关条约》 某些条款“有害于中国首都安全和将来远东的永久和平”为口实, 要求日本放弃对辽东半岛的占领。 日本声明放弃对辽东半岛的占领,同时又于 7 月 19 日向三国提出由清政府偿付库平银五千万两作为“赎辽费” 的要求。 俄国为加强对清政府的影响, 竭力表示办事“公正”, 主张减半。 经过多次磋商,“赎辽费” 定为三千万两。 11 月 8 日, 李鸿章与日本代表林董在北京正式签订《中日辽南条约》, 又叫《交还奉天省南边地方中日条约》, 条约规定: 日本交还辽东半岛;清政府偿付日本库平镊三千万两作为“酬报”; 交款后三个月 内日本从辽东撤兵。
(2) 条约签订后的影响
①政治方面: 《马关条约》 标志着外国对华侵略进入帝国主义新阶段, 它是《南京条约》 签订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日本根据《马关条约》割占了中国大片领土, 不但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 而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 掀起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马关条约》 签订后, 帝国主义争夺中国的步伐大大加速。 俄、 英等国争先恐后地掠夺在华利权,强租海港, 划分“势力范围”, 使中国面临着被瓜分的严重危机。
②经济方面: 条约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 适应了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迫切需要。 英、 美、 俄、 德等国纷纷援引“利益均沾” 的片面最惠国条款, 争先恐后来华投资设厂。 外国资本不但掠夺中国廉价的原料和劳动力, 榨取高额利润, 而且利用关税特权, 严重地排挤和摧残着中国的民族工业, 阻碍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条约规定的对日巨额赔款及利息, 几乎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的总和。 这不但进一步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而且迫使清政府向外国大借附加有苛刻条件的外债, 使列强得以进一步从政治上和财政上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与此同时, 日本利用从中国掠夺的这一巨额赔款, 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及军事工业, 使其迅速发展成为帝国主义强国,成为侵略我国的最主要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