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自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的主要缺点是: 对事物, 现实, 感性, 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 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 当作实践去理解。 所以, 结果竟是这样, 和唯物主义相反, 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 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 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 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 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 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 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 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 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请论述这段材料所包含的哲学思想(提示: 要指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之间的区别, 以及实践与认识、 真理与实践之间的关系等。)
(1)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区别
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是, 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 世界上先有物质, 后有意识, 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的根本观点是, 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意识, 不是物质决定意识, 而是意识决定物质。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根本观点的分歧, 是围绕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而形成的。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它不仅是所有哲学必然遇到的问题, 而且是所有哲学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物质和意识究竟哪个是本原, 物质和意识究竟谁决定谁, 是哲学基本问题最重要的方面, 对这一方面回答的不同哲学的性质就不同。哲学的基本问题, 也是实际工作中的基本问题, 真正承认物质是本原、 物质决定意识, 那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使主观符合客观。
(2)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与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根本区别
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观: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用某一种物质(如水、 火、 气) 作为本原来解释世界, 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性。 但是, 把物质等同于具体的物质形态, 又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这是从个人的感性经验层面来理解作为宇宙万物存在根据和统一基础的物质概念。
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以近代科学为基础, 把物质等同于物质的微观结构层次——原子, 虽然使唯物主义对物质概念的理解建立在自然科学发现的基础上, 却不能正确理解哲学的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因而经不起自然科学进一步发展的检验, 也经不起唯心主义的进攻。 这是从具体的自然科学层面来理解作为宇宙万物存在根据和统一基础的物质概念。
总之, 旧唯物主义对“一” 和“多” 的问题和人类社会的物质性问题没有解决, 因而没有确立科学的物质观。
③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对物质世界的直观、 消极的理解, 强调要从能动的实践出发去把握客观世界的意义。 20 世纪初, 列宁对物质概念作了全面的科学的规定:“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 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 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 摄影、 反映。” 列宁的这一界定继承和汲取了以往唯物主义理解物质存在和物质概念的合理内容, 实现了物质定义的科学化。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从客观存在着的物质世界中抽象出了万事万物的共同特性——客观实在性。 所谓物质, 就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 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 所谓物质范畴, 就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理论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
a. 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马克思主义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把握和规定物质的, 物质最本质的规定是客观实在性, 这就指明了物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 根源性, 以及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 派生性。 因为意识不过是物质的反映, 不能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 所以意识不可能成为世界的另一种本原。
b. 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 批判了不可知论。 物质这一客观存在是可以认识的对象, 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目前世界上还有很多事物未被人类认识,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可认识。 未知世界与已知世界都是客观存在的, 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 人们对未知世界的认识将会不断扩展和深化。 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c. 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认为,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既肯定了哲学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联系, 又把它们区别开来。 从个性中看到共性, 从相对中找到绝对, 从暂时中发现永恒, 这是马克思主义物质观体现的唯物辩证法。
d. 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揭示了自然和社会的物质性, 建立了统一说明自然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 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辩证统一。
(3)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实践决定认识, 因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 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错误的认识则把人引向歧途。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 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是实践、 认识、 再实践、再认识, 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4) 实践与真理的关系: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①实践之所以能够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a. 从真理的本性看,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 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 检验真理的标准, 既不能是主观认识本身, 也不能是客观事物。 只有那种能够把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联系和沟通起来, 从而使人们能够把二者加以比较和对照的东西, 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 具有这种特性的东西, 只能是作为主客观联系的桥梁、 纽带或“交错点” 的社会实践。
b. 从实践的特点看, 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 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实践能够把一定的认识、 理论变成直接的、 实实在在的现实, 把主观的东西变为客观的东西。 如果实践的结果与实践之前的认识和预想相符合, 那么, 之前的认识就得到了证实, 成为真理性的认识。
c. 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 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逻辑证明也不能取代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实践, 只有实践, 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②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a. 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还必须正确地理解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准确把握实践检验真理的辩证发展过程。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既是确定性的, 又是不确定性的, 实践标准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b.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 是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唯一性、 归根到底性、 最终性, 离开实践,再也没有其他公正合理的标准。 即使对于有些认识, 当前的实践不能检验, 但不断发展着的实践终能验证它是否具有真理性。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或绝对性, 由实践标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所决定。
c.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 是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条件性。 一方面, 任何实践都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 因而都具有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一切认识的局限性。 另一方面, 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实践, 由于历史条件的种种限制, 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有相对性、 有限性, 表现为具体的实践往往只是在总体上证实认识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 而不可能绝对地、 永恒地、 一劳永逸地予以确证。 所以说, 实践标准又具有不确定性。
d.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但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不可能一次完成, 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 实践对真理的检验, 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 实践不断发展, 真理也不断发展, 在发展的实践中不断验证认识的真理性。 这就是实践检验真理的辩证发展过程。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既要看到实践标准的确定性, 防止和反对否认真理标准问题的唯心主义、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 又要看到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 防止和反对教条主义和独断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