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纳税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境内外总应纳税所得额=-14.29+10+4.29=0,则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