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一定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商业广告
拍卖公告
招股说明书
价目表
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要约,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我国《合同法》第15条明确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该条第2款补充说明,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因此,不是所有商业广告均为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