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南京理工2011年研;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研;中财2007年研;首都经贸2002年研;浙大2000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互相关联、对立统一的。权利与义务一个表征利益,另一个表征负担;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受动的。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1)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2)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互相包含。权利的范围就是义务的界限,同样,义务的范围就是权利的界限。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1)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和权利的实现。 (2)权利提供不确定的指引,义务提供确定的指引。 (3)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的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自由。 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现代法律应当以权利为本位,权利本位包括如下的法律特征: (1)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权利本位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范围内,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3)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权利推定即推定为公民有权利(自由)去作为或不作为。 (4)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能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