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A公司25%、30%和45%的股权。现在,甲公司和丙公司拟将其持有的15%和25%的A公司股权转让给丁公司。假如你是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请你就该股权转让中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为丁公司提供法律意见的要点。(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72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股权转让生效的实质要件。甲和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甲向外转让股权,应当经乙或丙至少一人同意,同理,丙向丁转让股权应当经甲或乙至少一人同意。 (2)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通知的义务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甲或乙公司都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并且只有在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情况下才能转让股权,否则股权转让不发生效力。 (3)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也即是说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其他股东仍然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股权的权利。如果其他股东愿意出同样的价格,那么丁公司将无法取得股权。 (4)股权的变更要求 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72条、第73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在丁公司取得股权以后,可以要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以及配合自己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