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4月1日。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支付货款,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以偿付所拖欠的工程款,但是戊公司在2018年4月20日请求付款时被乙银行拒绝。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B: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2)选项C:远期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戊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将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3)选项D: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