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8—2003)中规定,有关医疗废物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正确的是( )。
焚烧炉温度≥850℃
烟气停留时间≥2 s
烟气停留时间≥1 s
焚烧残渣热灼减率<5%
焚烧炉温度≥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