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共有人之间未作其他约定,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2)选项B: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本题中,应先由乙、丙、丁进行协商。 (3)选项C:丙分期付款,与戊不是在同等条件下,不能得到支持。 (4)选项D: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5)选项E: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