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6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债务,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此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相对性问题,甲、乙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违约责任应由乙承担。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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