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市公民汪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汪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拘留10天的处罚更改为拘留3天。汪某仍然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是:______
  • A.甲市汪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 B.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 C.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 D.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和该案复议机关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选项BD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汪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也有权管辖。选项A当选。根据《执行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的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故铁路运输法院对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