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金晶与葛强离婚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判决送达后,葛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出证据证明该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导致判决离婚不正确,而且提出因金晶不懂驾驶,夫妻共同共有的一辆本田车判决归金晶所有也是错误的。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对婚姻关系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本田车的归属问题立案审理
B.对婚姻关系不得申请再审,对本田车的归属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C.对婚姻关系不得申请再审,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本田车的归属问题立案审理
D.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婚姻关系和本田车的归属问题立案审理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诉解释》第382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再审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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