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题二 阅读以下说明,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说明] 如下是某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合同节选部分,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一、合同书 1.项目概况 该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数据中心建设,其中包括整幢大楼的综合布线和数据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开发两部分内容。 2.项目范围 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 3.合同工期 2012年2月21日~2012年9月30日 4.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贰仟叁佰万元人民币,并按照工程量逐段验收付款。工程竣工时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5.质量标准 由于本工作的质量标准不好衡量,因此质量标准要求达到承建方的最优质量标准。 6.维护和保修 承建方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7.变更条款 项目所涉及的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其他补充条款 1.承建方在施工前不允许将工程分包,只可以转包。 2.建设方不负责提供大楼布线工程的相关资料。 3.承建方应按照项目经理j比准的施工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 4.设计质量标准的变更由承建方自行确定。 5.合同变更时,按有关程序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问答题 该工程的“合同书”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指出并修改。
【正确答案】 不妥之处 →→→→→→→→→→→修改 ①合同标的的描述用词宽泛、不明确→→项目双方约定具体的、必须完成的项目工作内容 ②付款方式的用语含混、易引起歧义→→明确哪些具体的项目阶段及对应的验收质量标准等 ③未考虑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按不超过项目合同价款10%的范围,并视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质保金及其支付条件等 ④项目质量要求不明确→→依次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等依项目具体情况达成相关质量标准 ⑤维保的截止时限及其费用承担方式不明确→→约定好具体的维保年限的截止时限,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形式等条款 ⑥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出具体的合同履行地点 ⑦合同违约责任和处罚约定不明确→→清晰地约定项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处罚约定
【答案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条文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对合同“标的”的描述务必要达到“准确、简练、清晰”的标准要求,切忌含混不清。在本案例“合同书”中,项目范围为“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用词十分宽泛,容易引起歧义。对此应改进,要明确约定好具体的、必须完成的项目工作内容。 在本案例中,付款方式关于“按照工程量逐段验收付款”的约定,用词宽泛含混,也容易引起歧义。对此应改进,以明确哪一些具体的项目阶段,每个阶段要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才能验收付款。另外对于一个2300万元的项目属于大中型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其付款方式中“工程竣工时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约定未考虑了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等。 对于大楼的综合布线工程,业界已有比较成熟的各类设计及验收标准,例如《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CECS89.9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926》等。而对于数据中心应用支撑平台的开发,业界也有比较成熟的各类设计及验收标准。在本案例“合同书”中,项目的质量标准约定为“达到承建方最优质量标准”,也属于用词十分宽泛、模糊、容易引起歧义的类型。对此应改进,细腻严谨地给出项目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达成的统一标准。 在合同“维护和保修”条款中所约定的“承建方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承担全部保修责任”,既没有给出具体的维保年限的截止时限,也没有给出维保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项目双方如何承担或分担等细则。应对此做相应的具体改进。 纵观整个案例,该合同书还存在“履行地点不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约定不明确”等不妥之处。对此应给出具体的合同履行地点,给出清晰的项目双方违约责任和处罚约定。
问答题 该工程的“其他补充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指出并修改。
【正确答案】 不妥之处→→→→→→→→→→→修改 ①“承建方在施工前可以转包”的做法有误→→承建方可以将非主体工程分包 ②“建设方不负责提供大楼布线工程的相关资料”的做法不妥→→建设方要积极配合、负责任地提供大楼综合布线工程的前期相关资料 ③“应按照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的做法有误→→“应按照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 ④“设计质量标准的变更由承建方自行确定”的做法不妥→→设计质量标准的变更需经监理单位审核且建设方签字确定 ⑤“有关程序”的用词含糊、表意不清、易产生歧义→→给出具体的合同变更控制流程
【答案解析】 按信息系统范围划分,可将合同分为总承包合同、单项项目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按项目付款方式划分,可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以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合同类型。签订分包合同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①承包人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②分包工程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分包合同管理时也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例如,禁止转包,禁止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再分包,禁止分包主体结构等。在本案例“其他补充条款”中,“承建方在施工前……可以转包”的做法有误。对此应改进,例如,承建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允许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等。 总价合同也称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合同内容的合同。它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同时要求发包人必须准备详细全面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从而使承包人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因此“建设方不负责提供大楼布线工程的相关资料”的做法有误。对此应改进,例如,建设方要积极配合、负责任地提供大楼综合布线工程的前期相关资料(例如楼层平面图、楼层各功能区域的规划图等)。 对于一个2300万元的大中型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通常会聘请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因此,“承建方应按照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的做法有误,应修改为“承建方应该按照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 项目“设计质量标准的变更由承建方自行确定”的做法有误。通常,项目设计质量标准(特别是关键性的技术)的变更应该由监理单位审核,且经过建设方签字确定。 “合同变更时,按有关程序确定变更工程价款”中“有关程序”的用词含糊、表意不清,容易产生歧义。因此应给出具体的合同变更控制流程。
问答题 该工程按照WBS进行进度估算,所需工期为212天,你认为该工程的合同工期为多少天?
【正确答案】 该项目的合同工期=9+(31×4)+(30×3)=223天
【答案解析】 由题干给出的关键信息“合同工期:2012年2月21日~2012年9月30日”可知,2012年2月共有9天项目工期,第3、5、7、8月的每个月有31天项目工期,第4、6、9月的每个月有30天项目工期,因此该项目的合同工期=9+(31×4)+(30×3)=2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