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不适当履行,是违约形态的一种,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本题中,医院不按照约定的A技术治疗,而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并导致治疗失败,构成了不适当履行。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和第56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医疗失败即表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王某在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医院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并且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无须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因为是医院违约使用的B技术,费用应由过错方医院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