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张某、李某、赵某3人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万元人民币,李某以价值20万元的房屋出资,赵某出资人民币10万元。后经营失败,公司欠甲100万元,公司资产价值50万元,甲知道张某具有偿还能力,在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要求张某偿还所欠的债务。
问题:若你是甲的法律顾问,对甲的要求如何回答。
【正确答案】甲无权要求张某偿还所欠的债务。公司设立后,甲与张某、李某、赵某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欠甲100万元,甲只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甲无权要求其股东偿还。
【答案解析】